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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尤美女致電槍下留人 法務部長羅瑩雪強硬拒絕】

法務部長羅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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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尤美女致電槍下留人 法務部長羅瑩雪強硬拒絕】

法務部長羅瑩雪上任後首度下令執行5名死囚死刑,引發高度爭議,國際社會關注,據了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羅瑩雪圈定簽署死刑令前,曾於4月25日下午致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和法務部長羅瑩雪。尤美女力陳,因殺害台商遭判死刑的的杜氏兄弟僅憑中國公安的證據做為審判依據,恐有爭議,要法務部槍下留人,更提醒法務部不要用死刑轉移焦點。陳明堂電話中滿口表示,不會;羅瑩雪則明顯已有定見,無可轉圜,她態度強硬地說,「反正我在任何時間執行死刑,都會被做文章!」尤美女因此和羅瑩雪在電話中大吵一架、不歡而散。


對於法務部執意在4月29日槍決5名死刑犯,令立委尤美女極為不滿,據了解,尤美女早於上週知悉外界盛傳法務部打算在近期執行死刑消息,隨即在25日下午先後致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和部長羅瑩雪,希望法務部槍下留人。尤美女表示,她從廢死聯盟和平冤協會了解,二人權團體已將死刑犯杜明郎和杜明雄兄弟列入救援對象,因此特別向陳明堂和羅瑩雪提出杜氏兄弟的案件。


她認為,杜氏兄弟的死刑判決主要依據的是中國公安所做的鑑定書和中國計程車司機的筆錄,認定杜氏兄弟及其父親三人殺死台商,我方僅製作了杜氏兄弟的筆錄,杜氏兄弟否認犯案,因此台南地院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尤美女指出,中國在司法、人權方面明顯落後台灣許多,全案判決死刑的依據主要就是中國單方面提出的證據,且我方並未重新審查或參與偵辦,因此認為杜氏兄弟的判決死刑爭議極大,我司法單位有必要重新檢視全案,她更打算進一步召開公聽會,以杜氏兄弟案為例檢討現行兩岸簽署的的司法互助協議的諸多不平等缺失,以確保台灣民眾在中國的司法權益。


據了解,尤美女先於25日下午2時打電話給負責執行死刑業務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尤直接向陳明堂表示,此時國內因服貿、核四問題抗議不斷,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也還在禁食中,此時法務部不能用執行死刑來轉移社會焦點。尤美女更對陳明堂說,請法務部審慎考量,凡是仍聲請非常上訴、再審中的死刑案件,還有平冤協會、廢死聯盟仍在救援中的案件都能暫緩執行死刑;另外,精神病患者,兩國際人權公約規定者,都應停止執行死刑。


陳明堂回應指出,法務部要求最高檢察署呈報死囚相關卷證是早在一月起就在做了,對於立委的關注,陳頻頻表示,「袂啦,袂啦,不會在最近執行啦」。


兩人通過電話後,尤美女擔心陳明堂不會將她的意見轉陳部長,隨即在當天下午3時許打電話給羅瑩雪,尤美女再次向羅瑩雪陳述杜氏兄弟等案情爭議性,要羅對執行死刑一事審慎為之,不料,羅瑩雪態度十分堅持,她除了強調法務部一定會依法行政;也豁出去地說,反正什麼時間執行死刑,都會被說是為了轉移焦點,都會被做文章!


羅瑩雪曾主張實質正義比程序正義重要,對於尤美女要求審慎執行死刑,羅瑩雪則回應說,這些人殺了那麼多條人命,難道不算壞人嗎?而且案件都是經過那麼多次審查才判死刑的,過程都很審慎,「他們殺人的手段那麼殘忍,還替他們講話?」現在還有很多壞人逍遙法外,這對於社會上另一些主張正義、弱小的善良人士公平嗎?



尤美女認為,堂堂法務部長思維仍停留在包公審案的人治時代懲善罰惡觀念,感到不可思議,忍不住和羅瑩雪爭辯起來,最後二人在電話中大吵後不歡而散。


尤美女的二通提醒電話顯然並未生效,羅瑩雪在28日圈定簽署了5名死囚的執行死刑令,其中正包括了尤美女特別請求法務部長三思的杜氏兄弟,還有剛好在29日由委任律師邱顯智提出非常上訴案的死囚劉炎國。


全文網址: 綠委尤美女致電槍下留人 羅瑩雪強硬拒絕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f5d8ce82-d1e1-11e3-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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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一上任自動減薪一半(這可不是政見),八年他少領4000萬。 奉天專案一年孳息一億,八年八億,總統可自由使用,不受任何規範,他取消專案、繳回國庫。 選票補助一票30元,兩次總統大選,共得三億多,全數給民進黨中央黨部。 八年任期,募款政治獻金贊助黨內及友黨同志大小選舉,約14億。 侵占機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查無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海外洗錢案,2014年8月06日,特偵組查無不法實據,全案簽結。 教唆幕僚偽證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轉改判扁無罪。 國務機要費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機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駁回上訴,無罪定讞。 南港展覽館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銷,發回更審。 被定讞入罪的「龍潭案」,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偽證」,但法官不採信。而且此案是因為"實質影響力"說而判刑,相反林益世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因"無影響力"而不適用此條(林當時為國民黨大黨鞭,你認為他有沒有影響力呢...??) 停審中的二次金改案,涉案人杜麗萍說特偵組要她作違心證詞,否則要羈押她,她甚至害怕而企圖自殺....。 (以上是公開已知資訊) 再"直接性貪汙"方面的指控,法律上已全部無罪 而會做出裁自己薪水事情的人,道德上也不該認為他會貪汙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的 ((如果你還認為台灣是的話 因此我從太陽花後研究阿扁相關議題至今,得到的結論是: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不認識阿扁、沒看過他本人、沒接觸過他身邊的官員,更遑論拿他好處 但我可以非常明確的跟你(妳)說:我相信陳水扁是無罪的!我甚至相信他是沒有貪汙的,不論法律上、或道德上! 《主權獨立》《公民覺醒》是台灣走向真正的民主、與更美好未來的必經之路 我個人認為要在加上《平反扁案》,我也堅信這三條路會是同一個方向 而最終將匯聚在一起,屆時台灣將能走出困境、突破侷限翱翔於九宵! 這就是我的政治理念!
為阿扁洗冤是冒天下大不韙之舉,然雖萬千人、吾往矣!我願為真相赴義,並誓不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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